借贷常识

借款合同该怎么签?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时间:16-10-17

  摘要:在我国,由于从银行借款比较困难,所以民间借贷一直比较活跃,但很多人在借贷时要么不签订借贷合同,要么签订的借贷合同就比较简单。那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而言,该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,也即是说民间借贷合同该如何签订呢?

  一、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

 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,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:“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。”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,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,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,出借方(也称贷款人)只要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,对将来实现债权一定会有充分保障。

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书面约定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、币种(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,凡合同中无特殊约定的,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)、利率、期限、用途和还款方式等。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很少有人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,借款合同往往被简化为借条,只要借条中能体现出借贷的内容,借款合同关系也是成立的。借贷双方无论是怎样的关系,出一份书面的借条还是很有必要,既然借条都出具了,那么在借条中再多写几行字,把还款期限(如无还款期限的约定,则允许借款方随时返款)、利率等约定一下,这样就可以避免将来产生很多无谓的麻烦。

  签订好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,可以帮助债权人减少很多麻烦,避免很多借贷中的风险,比如在对方不肯还债时,债权人可以凭借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起诉债务人。那么,应该如何订立借款合同才有效呢?只有借款合同有效才能成为借贷双方的借贷凭证,那么怎么看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?对于这些问题,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。

  二、民间借贷合同该如何签订

  借款合同,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,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。其中,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,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。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。按合同的期限不同,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、不定期借贷合同、短期借贷合同、中期借贷合同、长期借贷合同。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,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、商业借贷合同、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:

  1、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,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。

  2、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,视为无偿借款。

  3、自然人间有偿借款,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;不允许计收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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